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》(粤教高函〔2015〕27号)要求,鉴于黄丽巧等2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申请,经学院审核,决定对黄丽巧等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-25日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许国燕
联系电话:0762-3800536

河源职业技术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11月19日